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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困难救助申报及发放程序

一、申请。困难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基层工会(社区)初步审核、签署意见;
  二、领取、填写救助申报表。基层工会(本人)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取、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申报表,困难职工档案表。表格内容必须认真详细全部填写;
  三、审核。基层工会(社区)须对困难职工救助申报表、档案表,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公示。单位(社区)公示后,须在申报表上签署公示情况并加盖公章;
  五、提交有关证件。申请救助人须提交身份证、会员证、重大疾病者医疗诊断书、住院发票自费部分等复印件;
  六、上学救助。上学救助者按1-4项申报程序外,还须提交学生证、高考分数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大学学习成绩及表现情况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救助款发放。救助款以集中和分散发放方式,按帮扶中心安排,由受助人或亲属(凭受助人身份证原件)到州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