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来源:湖北省工会 浏览次数:4681
第一部分:湖北省总工会概况
一、湖北省总工会职责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湖北省总工会作为全省各级地方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机关,接受省委和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与义务。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省委和全国总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领导全省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管理同级总工会的领导干部,协助省直有关厅、局(行业办)和工会关系隶属省总工会领导的大型企事业党组(党委)管理省直产业、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县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省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六)指导全省工会组织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理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七)负责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省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省工会系统的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国外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国外、境外工会组织的经济、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16年,纳入湖北省总工会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1个。省总人员经费按资金来源分为财政预算拨款和工会经费收缴。财政预算拨款16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共16人(此16人的组织关系于2004年1月由轻纺燃化、机冶建材行办成建制转入省总工会,2015年事业部列入行政编转入省总工会),离退休人员145人,其余行政在职人员经费依据《工会法》由工会经费开支。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说明
一、省总工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省总工会财政预算总共5,567.67万元,其中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共计2,837万元,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1350万元,省级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1163万元,1000名退休退养工会协理员工资补贴360万元),授权支付(线上部分)2730.68万元。
2016年决算收入2730.68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730.68万元,年初结余结转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2016年决算总支出2730.68万元,其中:当年支出2730.6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反映的是湖北省总工会本级单位财政资金收支决算。财政给予省总工会的决算资金主要是财政供养的部分在职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医疗费、湖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劳模日常管理经费、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费、以及其他项目经费。
1.基本支出
其中:年初部门预算20,180,900.00元,部门预算调整增加+1,445,459.46元(省直离休人员春节补助10,000.00元;2016行政单位医疗费800,000.00元; 2016年事业单位医疗费5,440.00元;2016年社保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100,000.00元;),增加上年结转+38,779.97元(2015年公用经费结转38,779.97元);未执行指标数-15,530.91元(公用经费-15,530.91元);2016年度省直机关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281,770.40元;调整不可预见费为离退休人员经费+225,000.00元。
2.项目支出
年初部门预算5,645,000.00元,部门预算调整+35,403.00元(追加湖北武汉台湾两岸书画技能交流展示活动经费+350,000.00元;调整增加2014年省直单位部门决算工作补助经费+10,000.00元;2015年湖北武汉台湾周鄂台名厨技能交流展示活动经费结转+1,286.00元;劳模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未执行指标数-91,055.00元;湖北武汉台湾两岸书画技能交流展示活动经费跨年度执行指标数-9,828.00元;调整不可预见费为离退休人员经费-225,000.00元)。
在本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6年无“三公”经费开支,2015年是1.58万元。
本单位无保有公务用车,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20016年共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共4个项目, 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总额22万元, 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20.39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具体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关于困难职工帮扶。全省各级工会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并纳入全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依照《湖北省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帮扶项目包括:“两节”送温暖、日常生活救助、大病医疗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子女上学救助等。帮扶资金发放严格执行“依档帮扶、因困施助、实名制拨付”原则,确保落实到每一名困难职工身上。通过此种方式,解职工燃眉之急,犹如雪中送碳,能够让职工群众在困境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关于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及劳模日常管理经费。省总工会受政府委托,负责劳模评选、表彰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肩负着关爱劳模、服务劳模的神圣使命。全省建立了劳模管理数据库,为每名劳模建立了数字化档案并与全国总工会劳模数据库联网,依照《湖北省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对劳模资格的审核及劳模补助金的发放程序,实行实名制管理,使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重要内容。全省已建会公有制企业实现了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覆盖,非公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5.45%,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率达到92.17%。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等职工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不断涌现,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氛围越来越浓。通过总结推广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今年将在上年的基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化与创新。
2017年8月17日
湖北省总工会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