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 来源:酒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浏览次数:4389
酒泉市卫生局文件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部分重大疾病单病种费用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合管办,市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部分重大疾病单病种费用调查的通知》(甘卫农卫函[2012]181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合理测算并于4月13日前将调查表上报市卫生局(电邮:jqsxnh@163.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甘肃省卫生厅文件
甘卫农卫函〔2012〕181号
关于开展部分重大疾病单病种费用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农卫发〔2011〕320号)将儿童白血病等9类农村重大疾病列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卫办发〔2012〕8号)及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9号)精神,2012年省卫生厅将在全省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试点范围。为了科学设定重大疾病医药费用定额标准及新农合基金支付比例、自付比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3种重大疾病(详细病种名称见附件)单病种平均费用调查。
各市(州)卫生局及13家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均需按照填表说明统一汇总、填写《甘肃省部分重大疾病单病种费用调查表》,并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送省卫生厅农卫处。
联 系 人:郭开同、何乃玉
联系方式:(0931)8446158、8465267
电子邮箱:hny918@126.com
附件:甘肃省部分重大疾病单病种费用调查表
20120405015624986.xls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