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粒(髓)细胞白血病门诊特殊治疗办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所需材料:1、资格认证资料(三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病理报告单和出院小结); 2、《贵州省城镇职工(居民)慢性粒(髓)细胞白血病门诊特殊治疗定额结算申请表》; 3、个人医疗保险手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办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所需材料:与本人申办的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相关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具有慢性特殊疾病诊断资格的医生出具的门诊(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记录)或住院(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具体治疗方案)病历资料;与疾病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资料(对应病种申办标准);精神病需出具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诊断依据;个人医疗保险手册。
关于将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30日]
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见附件)调整或新增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疗保险特殊诊疗项目予以支付。其中,“职业功能训练”康复项目因我省暂未确定项目价格,待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后,即按医疗保险特殊诊疗项目予以支付。
关于对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有关事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参保人员因异地安置、转诊转院等情况,在未联网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医疗终结6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在联网医院发生的费用,只需要支付自己承担的部分。结算年度是每年7月1日到每年6月30日。省内医院转诊需要持二级以上医院盖章的审批表。
【政策解读】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类重大疾病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重大疾病包括:1.儿童两病、妇女两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尿道下裂。2.老年性白内障。3.终末期肾病。4.慢性粒(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地中海贫血。5.精神疾病、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症手足口病。
关于印发《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3日]
参加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生育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申请零星报销业务:长期驻外或长期异地定居的参保人员;须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外出期间由于突发疾病在外出地就近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殊病治疗期间,由于病情需要及就诊医院条件限制,须外出到其他医院检查或购药等。
贵阳市参保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经批准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医院住院费用;参保人员在国内探亲、出差或在外地患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只能在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急救、抢救等特殊情况未刷卡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在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综合部、稽核部(综合部受理,稽核部办结)办理。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他应由本人自付的费用后,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超过的医疗费,扣除自付费用后,由高额医疗保险金按95%支付,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30万元提高到33万元。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类重大疾病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4日]
重大疾病包括:1.儿童两病、妇女两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尿道下裂。2.老年性白内障。3.终末期肾病。4.慢性粒(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地中海贫血。5.精神疾病、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症手足口病。
六盘水市领取医疗保险待遇办事指南(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5日]
基本医疗住院报销需提供的资料:1、社会保障卡;2、有效发票;3、诊断证明书(原件盖章);4、病历复印件一份(医院盖章);5、出院小结(医院盖章);6、费用清单(医院盖章);7、如办理过异地就医的需提供《六盘水市社会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复印件一份;8、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和转诊转院手续的需提供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