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5066
一、儿童两病、妇女两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尿道下裂。
1.儿童类疾病救治年龄范围为0-18周岁(含18周岁,以确诊救治的入院时间为止);
2.定点范围:州内、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3.报销范围:患者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受起付线、三个目录、封顶线限制;
4.具体报销: 统筹基金支付80% ,医疗救助20%;不进入城乡大病医保报销。
二、老年性白内障。
1.救治范围:年龄在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
2.定点范围:州内、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3.报销范围:老年性白内障实施复明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受起付线、三目录限制,受定额限制,超标的晶体费用由患者自费;
4.具体报销:统筹基金给予协议医疗机构定额补助,医院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患者在州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救治的费用,在此定额内据实支付,超出定额的部分由患者自费,超出部分不进入城乡大病医保报销。
老年性白内障定额补助标准
病种名称 三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单侧)4000 3800
白内障超声乳化术(双侧)6000 5600
白内障囊外摘除术(单侧)3200 2800
白内障囊外摘除术(双侧)5200 4800
三、终末期肾病。
1.定点范围:州内、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2.报销范围:不受起付线、三目录限制,封顶线30万;
3.具体报销:门诊或住院治疗,统筹基金均按90%的比例报销,自付部分进入城乡大病医保累计报销。超过封顶线后统筹基金不再给予报销。
四、慢性粒(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地中海贫血。
1.定点范围:州内、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2.报销范围:不受起付线、三目录限制,封顶线30万;
3.具体报销:统筹基金支付80%,患者自付20%;自付部分进入城乡大病医保累计报销;
4.其中慢性粒(髓)细胞白血病门诊救治按省人社厅《关于对慢性粒(髓)细胞白血病门诊特殊治疗实行定额结算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143号)执行。
五、精神疾病、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症手足口病。
1.定点范围:州内、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2.报销范围:不受起付线、三目录限制,封顶线30万;
3.具体报销:统筹基金支付80%,患者自付20%,自付部分进入城乡大病医保累计报销。
六、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
1.定点范围:州内、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2.报销范围:不受起付线、三目录限制,封顶线30万;
3.具体报销:手术、放疗、化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患者自付20%,自付部分进入城乡大病医保累计报销。
七、所有超标、超限价费用及与病情无关的医疗费用由患者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