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或一次性预缴本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其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缴费年限具体如下
贵州省脱贫攻坚政策汇编——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享受标准:(1)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按规定比例给予补助;(3)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助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3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以下简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应为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但不包含带有投资理财性质或保险期内返还条款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六盘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有关政策及经办流程的通知》(市人社局发〔2011〕242号)规定的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将下列项目纳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城乡整合 惠民生——浅谈黔西南州城乡医保整合之路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医疗救助的四重医疗保障制度,优化医保付费方式,控制就医流向,夯实协议管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报销范围统一执行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三目录”;缴费标准由原来的“一制两档”(一档70元,二档100元)过渡到“一制一档”(90元);按就高的原则提高报销待遇水平。
安顺市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办理报销所需材料包括:有效单据原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加盖医院章);加盖医院章的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属转诊转院的须附经社保机构盖章的《安顺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属急诊或抢救住院的须附急诊病历;有特殊材料的须附医院进货单(条形码复印件); 本人社保卡。
关于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为加快推进我省远程医疗的发展,进一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经研究决定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安顺市医疗保险待遇核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所需材料包括:1、有效单据原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原件。2、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相关诊疗单据复印件(如彩超、心电图、CT等),以上均提供复印件且须盖章。3、有手术的须附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复印件);有特殊材料的须附医院进货单(条形码复印件或材料生产许可证号);4、属急诊或抢救住院的须附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和单位证明等。
黔南州医疗保险政策有新调整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城镇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下调为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下调为7万元,但提高城镇职工高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至33万元,保持职工医疗保险总支付限额42万元不变;同时大病保险对居民就医时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起付线(门槛费)调整,一级医院为200元; 二级医院为400元; 三级医院为600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疾病(大额门诊、统筹门诊)办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所需材料包括:1、与本人申办的特殊慢性疾病(大额门诊、统筹门诊)病种相关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门诊(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记录)或住院(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具体治疗方案)病历资料; 2、与疾病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资料(对应病种申办标准); 3、个人医疗保险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