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医疗救助
- 医疗救助具体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
- 宜宾全面实施大病医保
- 无需另外缴费,新农合参合人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都可享受;;政策惠及约460万名城乡群众;个人自付5000元以上分段报销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1日]
-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资建立专门基金,对在乐山市境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其在医疗机构接受紧急救治后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予以补助的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0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 大病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总体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9日]
-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疾病应急救助主要解决符合规定的疾病患者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对救助对象急救后续治疗发生的救治费用,应按程序通过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商业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其他渠道予以支付。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