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补贴审批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补贴审批指南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8日]
《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4日]
采取政府补助、个人负担相结合的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提高其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其中,对低医疗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适度普惠补助,对高医疗费用一次性导致的高额医疗支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重点倾斜补助。
阿坝州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4日]
以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思路为动力,以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保障政策优势,切实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及高额医疗负担问题。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4日]
 通过建立和完善医药爱心扶贫基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展可持续、公开公平公正、基金救助与个人负担相结合、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有机衔接现行医疗保障与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成都市城乡残疾人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补贴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规定了受助对象、受助标准、申办程序及发放方式等。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达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2日]
本办法所称医疗救助对象是具有本市户籍,且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困难群众,具体为下列人员:(一)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以上四类人员简称“重点救助对象”)。(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知识问答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