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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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大疾病住院(门诊)治疗费用限(定)额支付标准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6日]
2015年重大疾病住院(门诊)治疗费用限(定)额支付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6日]
为0—6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手术、康复服务、适配辅助器具,并形成制度。保证适龄孤残儿童进入相应的学校就读,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残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全省每个市(州)、县(市、区)都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补贴审批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补贴审批指南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一、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二、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三、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四、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周期。五、重新修订《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协议》部分内容。六、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城镇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宣传问答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2日]
城镇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历1月1日-12月31日)享受由城镇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限额支付460元/人/年的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7500元以内的,按70%予以报销。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城镇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0日]
内江市城镇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绵阳市出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7日]
绵阳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绵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办法》,明确我市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补充报销。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1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绵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14〕34号)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7日]
《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绵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