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邢台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加快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建设。加强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30日]
- 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50%以上。整合前后居民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 易县卫生局“四措并举”促医疗扶贫全覆盖
- 提高报销比例。乡、村两级门诊日补偿分别提高到15元和35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封顶线由12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提高到了30万元,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按照50%计算,补偿比提高10个百分点,非正常转诊患者办报销补偿比提高了30个百分点。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沧政发〔2016〕7号 - 发挥商业保险对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大力发展与社会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补充意外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和补充意外险、工伤补充保险等商业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和补充保险经办服务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 探索建立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