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7日]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六统一”的要求,按照总体待遇不降低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履行行政决策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邑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1日]
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提取,不另行向参合农民收取,用于参合农民住院新农合基本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一定标准后再补偿。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各类补充补助和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医疗服务,以及离休干部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合)人群,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承德市扩大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大病用药及诊疗项目报销范围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1日]
从7月1日起,我市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报销范围再次进行调整,增加了门诊大病用药范围及诊疗项目,切实提高门诊大病患者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8日]
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支付,大病保险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9日]
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邯郸市残疾人保障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1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大病救助、医疗补助优先照顾残疾人。
广宗县2015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8日]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和疾病补偿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沧州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5日]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机制,缓解大病致贫返贫现象,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更趋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