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2018)
-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具体支付比例如下: ①9500元以上至2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50%; ②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55%; ③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60%; ④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70%。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9月起开缴
- 市2018年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大病保险无需另行缴费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
- 关于在网上公开征求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意见的通知
- 困难群体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倾斜政策,由相关部门将人员信息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次月1日起。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调80%;报销比例统一为80%;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下调70%,报销比例统一为7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4日]
- 开辟就业创业“多渠道” 兴宁织牢社会保障民生网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1.2万元降为1万元、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提高至16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