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等五种特殊药品纳入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 本市患有慢性髓系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性瘤、胸膜间皮瘤、乳腺恶性肿瘤、结肠恶性肿瘤、直肠恶性肿瘤的参保职工,可以享受特药待遇,特药费用支付不另行设立起付线,支付比例按照结算价的75%比例进行报销。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5日]
- 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5日]
- 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5日]
- 太原城镇居民医保年最高报销额提至40万元
- 太原市近日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此项惠民新政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14万元提高到33万元。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关于汕头市工伤职工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未按规定的就医行为,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