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温馨的呵护 -----楚雄市建立生命绿色通道为高危孕产妇保驾护航
- 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评定制度,至少进行3次以上高危因素评分,第1次在首次产检时,第2次在孕中期、孕28周,第3次在孕晚期,严禁出现高危孕产妇漏筛和孕产妇高危因素漏筛的情况。 合理使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楚雄市户籍发生危急重症需转诊、抢救的孕产妇。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4日]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南宁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实行直接支付。经有关部门进行疾病应急救助对象身份确认、疾病应急救治支出事项审核等程序后,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医疗机构的支付申请,按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4日]
- 关于印发《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民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3日]
- 关于完善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增加门诊特定病种项目。将艾滋病、结核病(活动期)、耐多药肺结核纳入本市门诊特定病种项目。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3日]
-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的通知
- 临时救助制度是指对因临时性、突发性等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以“救急救难”为主的原则;(2)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家庭保障相结合的原则;(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5)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