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昌都市出台教育系统困难师生大病资助办法
- 昌都市出台教育系统困难师生大病资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6日]
- 救急可申请临时救助 救助标准每人820 元
- 《河源市临时救助办法》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将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 关于调整全市2016年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
- 2016年,全市新农合参合人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40元;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给予资助。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2014年至2017年逐步提高我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其中残疾人生活津贴2014年从现行补贴标准100元/年·人提高到600元/年·人,2015年和2016年提高到1200元/年·人,2017年起提高到1800元/年·人;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 特困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 对14种经定点医院确诊为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期)、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重症肝炎、严重脑外伤、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血液病、心力衰竭、呼吸衰竭、需要手术治疗的消化道出血、严重意外创伤及定点医院确诊需要紧急抢救的其他重大疾病)的特困残疾人给予最高限额1万元的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