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2015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目标考核情况通报
- 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3%,实现应保尽保;参合农民受益724万人次,整体受益率达到315%;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8.6%,实际住院补偿率达到56%,门诊统筹补偿率达46.18%,大病保险工作平稳运行,全年共计补偿2.24万人次,补偿金额3591.6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6日]
-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定期上报社会救助三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
闽民保〔2016〕85号 - 根据闽政办〔2016〕10号文件关于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对象需填写《福建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表》的要求,省厅制作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参考样式),各地可结合具体工作实际,适当修订调整。该表也可适用于一次性定额救助申请。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 永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健康暖心工程”精准扶贫及大病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 为了落实好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开展的“健康暖心”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健康扶贫救助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全县辖区内贫困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突出问题,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 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郴州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郴州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 关于在全市继续推进和拓展“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16年,全市推行90元/人/份的“安康保险”,困难女职工在享有女性特有恶性肿瘤4万元,其中原位癌8000元,非特有恶性肿瘤2万元保障的基础上,其配偶也享有男性特有恶性肿瘤2万元,其中原位癌4000元,非特有恶性肿瘤1万元的保障。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