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全面部署卫生计生脱贫攻坚重大任务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31号),有效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精准扶贫方略,做好贫困人口健康精准脱贫、助推贫困地区整体脱贫,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役,省卫生计生委近日部署全系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 “白内障患者复明行动”项目开始了
- “白内障患者复明行动”项目开始了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 参保人员大病可以“二次补偿”了
- 超过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总额30%以上部分可享受70%的医疗补偿,年度最高补偿为20万元。二档、三档、四档(住院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可享受50%的医疗补偿,年度最高补偿为10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 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 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 贯彻实施《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
- 对特殊困难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特殊困难农民实行倾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符合农村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的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范围,使其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