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深入基层真帮扶 精准医疗献爱心——同江市人民医院为因病致贫帮扶对象免费送医送药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有效解决同江市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同江市人民医院发挥医疗优势,选派50名骨干医师对市内50个村屯进行“一帮一”精准扶贫,为因病致贫的慢病困难群众建立健康档案,为其提供医疗救助,从源头上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提升贫困人群健康水平。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执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其中: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的30%增发;其他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增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元。
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各地要将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家庭仍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自负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适当补助。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取消住院报销的起付线。
脱贫认定程序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脱贫认定程序
市总工会召开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座谈会暨“大病爱心互助”慰问金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本次得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大病爱心互助”慰问金的职工一共有103人,慰问金总额51.50万元。他们是2014年度、2015年度在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期间,因患重大疾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再次累计报销1万元以上的职工。
《云南省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并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6】53号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0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医疗待遇水平,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现就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根据考核结果和具体支付方式的奖罚规定,对完成当年度定额指标有结余的,结余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医院提留奖励,提留奖励用于支持医院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对完成当年度定额指标有超额的,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由医院分担。公务员补助医疗费、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费等不纳入完成定额指标统计。
贵阳市参保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经批准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医院住院费用;参保人员在国内探亲、出差或在外地患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只能在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急救、抢救等特殊情况未刷卡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在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综合部、稽核部(综合部受理,稽核部办结)办理。
贵阳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信息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采取资助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生育救助及慈善医疗援助的“五位一体”医疗救助方式。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及患重大疾病人员等救助对象,可资助参合参保。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惠民医院减免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的门诊或住院花费分别按相应标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