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恩施州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正式签订
- 根据2016年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结果,全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确定为25元,新一轮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承办。据统计,全州参加大病保险人数为3578287人,共筹资89457175.00元。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越城区行政区域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
- 凡户籍在越城区行政区域的下列人员为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户、其他困境儿童及市政府和上级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 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 山西贫困患者县内住院可“后付费”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20种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将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70%;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实行免费手术治疗;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万元降到5000元,报销比例平均提高2-3个百分点。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 关于印发《阜阳市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阜阳市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 大山深处,一张保单破解“看病难”
- 引入商业医疗保险后,门诊治疗全额报;小散远单位官兵急诊住院可就近到地方医疗机构,期间合理医疗费用100%核销,同时享受每天50元的住院津贴,不用再辗转后送体系医院;以往官兵发生意外伤害或患有重大疾病,仅能享受军队大病医疗补助经费,参保后一次性最高理赔金额大大提高;参保官兵每人每年可就近到驻地公立乡镇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