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 特殊困难帮扶: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市级劳动模范因遭遇天灾人祸、患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生活有特殊困难时的补助。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7日]
- 平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平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 平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平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 市人社局关于贯彻执行省人社厅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 现确定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肝癌、胰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20种疾病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 关于2014年全市新农合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 关于2014年全市新农合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3日]
- 三类重大疾病患者在市五院可享补偿
- 今年我市重大疾病救治病种增加了14类,市五院为切实减轻救治范围内患重大疾病参合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积极申请成为重大疾病的定点医疗机构。经过专家组评审和市卫计委研究最终确定该院为肺癌、耐多药结核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三类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