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我市推出社保新举措惠民生 (002号)
- 特大病病人年度报销最大额达到了86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门诊大病病种范围扩大为19种。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大病补充保险:参合群众因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经新农合政策补偿后,当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达到6000元以上的,对超出部分按50%再补偿。参合群众年度内因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当次医疗总费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80%比例补偿(不受诊疗和药品目录限制),封顶线40万元。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 陕西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扩大到全省所有区县
- 陕西省将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扩大到全省所有区县,并拓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年底前实现市级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人员范围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和特困群体,基本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救助比例达到65%以上。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 张掖市总工会关于做好二〇一四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张掖市总工会关于做好二〇一四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9日]
- 城乡居民和职工保大病保险制度
- 城乡居民和职工保大病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