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楚雄市圆满完成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待遇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一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2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19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完全护理依赖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120元,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90元。
关于2015年上半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0日]
2015年上半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公示
云南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8日]
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保山市确定2015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2015年保山市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确定为2749元(上年度市社平工资3436元的80%),统帐结合缴费比例为9.5%,单建统筹缴费比例为6%,大病补充保险每人每年256元。
保山市确定2015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2015年保山市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确定为2749元(上年度市社平工资3436元的80%),统帐结合缴费比例为9.5%,单建统筹缴费比例为6%,大病补充保险每人每年256元。
关于确定2015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参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2日]
关于确定2015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参数的通知
楚雄州将调整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金标准和转外就医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城镇职工医保18种重大疾病患者,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尿毒症及重性精神病患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0岁以上的老年人、医疗照顾人员、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仍按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驻外异地安置人员需重新办理异地安置申报审批,才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2015年5月1日起,系统将全部取消原审批的异地安置信息。
云南22种重大疾病可享新农合即时结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通知》明确,将全面实行即时结报,凡符合22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参合患者,在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住院(含符合规定的重大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必须实行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新农合还将做好尿毒症和儿童白血病结报工作。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8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9日]
昆明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9.8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达到1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