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楚雄市圆满完成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待遇调整工作
- 一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2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19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完全护理依赖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120元,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90元。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 关于2015年上半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公示
- 2015年上半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0日]
- 云南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
- 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8日]
- 保山市确定2015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
- 2015年保山市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确定为2749元(上年度市社平工资3436元的80%),统帐结合缴费比例为9.5%,单建统筹缴费比例为6%,大病补充保险每人每年256元。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 保山市确定2015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
- 2015年保山市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确定为2749元(上年度市社平工资3436元的80%),统帐结合缴费比例为9.5%,单建统筹缴费比例为6%,大病补充保险每人每年256元。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