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
-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管理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8日]
-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
- 特殊病、慢性病每月受理申报,当月申报当月办结,次月开始享受门诊待遇。每年7月1日前申报通过并开始享受待遇的,费用限额按一年计算,7月1日后申报通过并开始享受待遇的,费用限额按半年计算。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0日]
- 市人社局关于贯彻执行省人社厅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 现确定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肝癌、胰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20种疾病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6日]
- 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通知
- 参保职工患18种重大疾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扣除全自费的剩余费用),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下称统筹基金)补助到90%,取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