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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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军队退休干部及其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军队退休干部
医疗补助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
军队退休干部医疗补助项目包括:门诊慢性病费用、住院起付标准费用、住院费、大病医疗保险费用。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分重特大医疗住院救助和重特大门诊救助。
廊坊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患重特大疾病的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直接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凤凰网:河北省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提至每年50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日]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医疗保障救助体系,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水平,取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万元。
我市出台《唐山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全面打造“8+1”社会救助体系 筑牢社会保障线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难人员和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给予分类施保,适当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救助工作水平,加大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特困患者医疗救助工作,使患重特大疾病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明确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和条件,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南宫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按照城乡统筹协调、资金来源稳定、相关政策配套、管理运行规范、救助程序便捷、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各地要根据当年医疗救助基金总量和各类不同的救助对象,结合当地医疗救助制度的发展,科学制定医疗救助补助方案。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和补偿比例,并向患大病的救助对象倾斜。住院救助要逐步取消病种限制。着重提高救助对象经相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需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使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申请医疗救助时,由救助对象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对其患病情况及家庭收入、生活状况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