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做好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序转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2日]
新农合有序转诊是指参合人员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因病情需转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应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进行逐级转诊,非急、危、重症患者不得跨医疗机构等级转诊。参合人员可自由选择在本市范围内县(二)级和县(二)级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住院治疗,但在县(二)级以下医院就诊需要转诊。
桂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报销诊疗服务项目范围(2014年版)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1日]
报销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不予补偿的药品包括:在《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外的所有药品;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等。不予补偿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挂号费、远程会诊费等。不予补偿的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包括: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等。不予补偿的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包括: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等。
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和完善北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
取消《方案》中“一年内可补偿的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0001元以上的,属重大疾病,按70%比例补偿”内容。一年内可补偿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0001元的,仍按该机构的新农合普通住院补偿比例报销。 二、执行新农合转诊制度,一县三区参合病人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要到所属县区合管中心办理转诊手续(具体按《方案》中的转诊规定执行)。
关于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0日]
在全区所有新农合统筹地区将鼻咽癌、肝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4个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全面推开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个病种的医疗保障工作。
关于印发《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范围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及住院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正文中所列出的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合规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项目范围,如除附注中规定的特殊慢性病种外的普通门诊、非住院前急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