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自治区物价局_卫生计生委_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按病种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 自治区物价局_卫生计生委_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按病种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6日]
- 关于印发百色市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传统的住院病人先交押金的做法,实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开通生命“绿色通道”,最大程度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 贵港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贵港市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 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实施靶向治疗,在完成国家规定9种大病的基础上,自选增加一批疾病开展大病集中救治。通过“定额、定项(定药)、提标、全救助”方式,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的艾滋病、结核病、妇女“两癌”、重症精神病等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8日]
- 关于印发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 对未享受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助政策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的60%以上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全额补助。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6日]
- 关于印发广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实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住院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治疗。出院时,仅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流程图见附件1。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