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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精准脱贫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和自治区残联、卫生计生委、扶贫办、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字〔2016〕52号)精神,我市开展精准脱贫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行动,助推患白内障疾病的贫困户精准脱贫,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自治区、北海市有关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到2020年底,我市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收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二、项目内容

开展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为全市患白内障的贫困户实施复明手术,助推患白内障疾病的贫困户精准脱贫。

三、救助对象

北海市全市范围内精准脱贫工作认定的贫困户(户主和家庭成员)。

四、实施时间

2016年12月—2019年11月。

五、工作体系

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卫生计生委、残联、扶贫办、市各帮扶单位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精准脱贫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织管理体系

——市卫生计生委  牵头制定北海精准脱贫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和反馈工作;组织协调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白内障复明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开展相关救助调查和宣传工作。

——市残联  共同制定市精准脱贫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字〔2016〕52号)相关要求,组织协调市辖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着重组织协调建档立卡的视力残疾贫困户精准脱贫救助工作,汇总视力残疾的贫困户康复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

——市扶贫办  共同制定市精准脱贫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将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纳入脱贫攻坚规划,结合精准扶贫十大行动和专项扶贫工程,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协调实施。

各辖县区、涠洲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级各帮扶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体系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协调救助服务医疗机构,市残联为建档立卡的视力残疾贫困户提供救助联系信息,市扶贫办组织协调各帮扶单位开展精准脱贫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宣传和调查工作;市级各帮扶单位对患白内障疾病贫困户进行入户、评估、发放申请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协助患白内障疾病贫困户完善好入院前的申请表填写、新农合医疗卡办理、贫困户证明、身份证等资料,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户白内障患者及时得到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白内障复明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白内障复明医疗服务工作,填写好患者手术登记表,报市残联录入汇总;市残联汇总康复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

六、救助结算

白内障医疗费用包含患者的手术费用、筛查费用、在医院住院期间的治疗白内障疾病的相关费用。参与或享有新农合基本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光明工程的患者,白内障医疗费用由政府部门项目资金先行结算,患者自费部分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筹资免费救助。

 

附件1.北海市精准脱贫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申请表

2.北海市精准脱贫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行动工作流程图


附件1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

住址


联系方式


是否

贫困户

     

申请救助项目

    白内障复明治疗

申请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帮扶

责任人意见

 

 

 

             

村委

意见

 

 

 

                                         

白内障复明医疗单位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诊断结果

 

 

 

 

诊疗医生签字:

 

           

附件二

北海市精准脱贫白内障复明免费救助工作流程图

流程图.png



联系方式:

1.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门诊 

联系人:林副护长   2036616

2.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住院部 

联系人:潘护长     2028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