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平湖市“三重视”确保罕见病救助“三应三尽”
- 戈谢病、渐动症、苯丙酮尿症的思而赞等3种药品纳入医疗救助(专项救助)范围后,平湖市积极开展罕见病医疗救助工作,出台专门办法,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5日]
- 嘉兴平湖市“三重视”确保罕见病救助“三应三尽”
- 罕见病患者可凭《诊断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到市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填写《浙江省罕见病医疗保障登记备案表》,登记备案后进入罕见病医疗保障程序,享受医疗救助。保障对象为参加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患者,其中,年龄不满5周岁的患者,其父母一方须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4日]
- 平湖市“三重视”确保罕见病救助“三应三尽”
- 根据《关于落实浙江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加强罕见病医疗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戈谢病、渐动症、苯丙酮尿症的思而赞等3种药品纳入医疗救助(专项救助)范围后,平湖市积极开展罕见病医疗救助工作,出台专门办法,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4日]
- 嘉兴平湖市“四个一”举措再提医疗救助工作效能
- 平湖市在逐年提高医疗救助金筹措力度、加大医疗救助社会覆盖面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四个一”举措,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效能。2016年,共支出医疗救助金1033.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0275人次。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6日]
- 嘉兴桐乡市“三突破”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
- 近日,桐乡市出台《桐乡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突破传统救助瓶颈,从支出角度衡量受助对象,对因医疗、就学费用支出远远大于收入、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实现了三个突破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