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4日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3619
1月23日,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桐乡市慈善总会根据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慈善总会《桐乡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医疗慈善互助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对2016年度符合补助条件、报批手续齐全的大病患者,首批发放大病医疗慈善互助补助金。据统计,当天下午共有65名大病患者家庭,领到补助金102.7万元。
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面向全体人员的大病医疗慈善互助基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有关“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提倡在单位内部、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的精神,结合桐乡实际试行的。目的是通过自愿参加人员之间的互助互济,推动该市大病医疗慈善互助机制的有序形成,帮助大病患者家庭解决生活中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缓解因病造成的支出性贫困,实现慈善帮扶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