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民政> 浙江> 嘉兴市> 标题:嘉兴桐乡市“三突破”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

嘉兴桐乡市“三突破”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

近日,桐乡市出台《桐乡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突破传统救助瓶颈,从支出角度衡量受助对象,对因医疗、就学费用支出远远大于收入、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实现了三个突破: 
  一是在救助对象上,突破收入性贫困家庭,延伸至支出性贫困家庭。对因就医、就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家庭贫困,经专项政策实施救助后家庭生活仍十分困难,家庭收入虽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其实际生活水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困难家庭开展救助工作。 
  二是救助方式上,突破传统临时救助方式,延伸至定期定量救助。改变传统现金、实物以及社会捐赠等救助方式,缓解临时性救助额度有限的难点,对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按月、定量的标准进行救助,即申请家庭要求满足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金根据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按照低保标准进行差额救助,每月进行发放。通过审批的家庭可获得12个月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资格,期满后自动注销,若家庭生活仍然困难,需重新进行申报。 
  三是救助保障上,突破单一性生活救助,延伸至多维救助。按照对于患特大病、就学而陷于经济困难的城乡居民,通过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制度予以必要的救助的要求,探索救助后移的新方式,即在对支出型贫困家庭进行专项救助的基础上,对病患家庭实施基本生活救助。除基本生活救助外,支出型贫困家庭还可享受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就学救助、临时救助等多方面救助保障,充分体现救助的灵活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