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0日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资建立专门基金,对在乐山市境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其在医疗机构接受紧急救治后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予以补助的制度。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2014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计提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0日
关于2014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计提标准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分级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乌鲁木齐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分级管理实施办法
乌兰察布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当年发生门诊费用,当年报销。截止报销日期为次年2月底。提交的资料,诊断证明、发票、清单、身份证复印、参合本,如没有清单的,但处方或发票上标明药品名、数量、单价等与所患疾病相吻合的,否则发票上只写药费等无法鉴别的,则不予报销。
楚雄市民政局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提高救助封顶线,将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0000元。加大对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力度。取消起付线设置,按照自付部分30%的比例救助,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4日
护理费用补贴按季度发放,原则上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直接发放,由县级残联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发放对象清单和银行帐号,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将补贴直接计入发放对象的银行帐户。
关于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治疗实行定额结算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单次血液透析结算标准:三级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透析器(含可复用高通量透析器)按460元/次计收,其中统筹基金支付391元/次,个人自付69元/次;使用可复用低通量透析器按400元/次计收,其中统筹基金支付340元/次,个人自付60元/次等。
太原市将特困儿童重度感音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纳入大病保障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太原市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免疫规划疫苗异常反应和特困儿童重度感音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临汾市财政局转发《2014年加强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统一大额疾病病种。
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2日
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