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首页 > 患者求助 > 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政策类型:
区域:
关键字: 特困户五保户新农合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参加大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农民,2013年内单次或累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金额15000元以上部分,按照不低于50%比例赔付,暂不设封顶线。

厦门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的通知
厦财会〔2013〕55号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为了规范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印发了《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1号),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大连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参加大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农民,2013年内单次或累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金额15000元以上部分,按照50%比例赔付,暂不设封顶线。今后具体起付线及补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述标准。

日照岚山区:合作医疗暖民心 互助共济顺民意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将包括儿童白血病在内的20类病种作为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70%、封顶线10万元,剩余部分再由人寿保险公司给予二次补偿,累计封顶线可达30万元。

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了大病保险的适用对象、筹资来源和筹资标准、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的通知
闽财会〔2013〕49号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为规范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会计核算,根据相关规定,财政部印发了《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下调大病互助基金支付门槛,减轻统筹金压力,减少大病基金结余总量。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由5万元调整为4万元,大病互助基金支付起点由5万元下调到4万元。

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8日

提高区域统筹区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待遇支付水平。

关于开展全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7日

本意见规定了城镇居民医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方式报销,对个人自付金额在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大病费用给予分段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50%。

首页10131014101510161017101810191020102110221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