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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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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特困户五保户新农合

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31日

农村特困户主要是指因病、因残等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特困家庭,以及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生活常年困难的鳏寡孤独家庭。 因艾滋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当地特困户救助范围。艾滋病致孤人员、艾滋病导致的单亲家庭按照政策就高的原则,只享受一种救助政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08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豫民〔2005〕3号)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5日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豫民〔2005〕3号)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支付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16日

规定了省直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见附件一)、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见附件二),并对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确定了个人首付比例。

盘锦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19日

大连市为属地城市低保对象提供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2004年9月21日)

发布时间:2004年09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发布

新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额医疗费用不予补助范围(试行)

发布时间:2004年09月17日

新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额医疗费用不予补助范围(试行)

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用药补充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年03月22日

河南省省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用药补充目录

黄石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3年01月01日

残疾人就医应予优先照顾,医院对残疾病人应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收取床位费、彩色B超费、CT和核磁共振检查费等费用。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2年12月09日

在达不到95%以上的城镇职工参保的情况下,对参保单位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30%以上的,采取建立风险金的办法进行过渡。风险金按当地每年度人均统筹基金标准,由用人单位按超过在职人员30%以上的退休人员计算缴纳。 在退休人员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试行由单位工会(实行社区管理的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组织本单位(街区)退休人员以自愿集资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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