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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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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特困户五保户新农合

嫩江县不断完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30日

一是扩大救助覆盖面,将特困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并由重大疾病救助转向常见病和慢性病救助;二是提高救助水平,将救助标准提高5%,封顶线由4000元提高至5000元;三是实行医前救助方式,确保无钱医治的特困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四是简化审批程序,对审批时限做出明确规定,保证医疗救助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到位。

嫩江县不断完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30日

一是扩大救助覆盖面,将特困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并由重大疾病救助转向常见病和慢性病救助;二是提高救助水平,将救助标准提高5%,封顶线由4000元提高至5000元;三是实行医前救助方式,确保无钱医治的特困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四是简化审批程序,对审批时限做出明确规定,保证医疗救助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到位。

临海市将外来人口纳入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范围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4日

临海市将外来人口纳入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范围

哈尔滨市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8日

为切实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关于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重庆:全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4日

近日,重庆市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区县全面建立“救急救难、简便易行”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1日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黑政发〔2005〕74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5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0%用于支付参保城镇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和特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10%用于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用。 参保城镇居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儿童用药目录甲类药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普通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住院和特殊大病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额度的费用。

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8日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由户籍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金,补助标准由省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死亡后,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定量补助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长春市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8日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34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我市城市贫困居民就医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关于《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关联病种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7日

关于《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关联病种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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