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全面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医疗救助重点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高住院救助比例,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
保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保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的通知
关于完善部分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等医保支付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关于完善部分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等医保支付方式的通知
关于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市人社工作报告》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目标和措施:完善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全面开展智能监控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金刚、张万志 牵头责任科室:养老保险科、医保科、社会保险局、信息中心
汕尾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种类、缴费标准、理赔标准、经办结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汕尾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种类、缴费标准、理赔标准、经办结算方法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镇村两级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参合患者年度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进一步做好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力争享受大病保险患者补偿比提高10个百分点。组织做好新一轮新农合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承办机构招标工作。
凉山州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减负救助行动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将建卡贫困人口纳入民政救助,对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并对住院贫困人口全部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
大理州民政局及时部署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坚持按照重点保障户(A类)、基本保障户(B类)和一般保障户(C类)的分类开展低保工作,努力提升农村低保的公平性,凸显差异性,要重点向A类和B类倾斜,逐步提高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洛南每年将设1000万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基金 贫困对象看病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8万元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洛南县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运行,个人承担费用在3万至5万元的减3万元起付线,按剩余金额50%救助;在5万至10万元的减3万元起付线,按剩余金额60%救助;在10万元以上的减3万元起付线,按剩余金额70%救助;个人每年申请精准脱贫医疗救助金总额不得超过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