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宜昌市社会救助问责追责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 领取一次性补偿费用的人员,在可分摊月数内,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将一次性补偿费提前用完,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或申请低保。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2日]
- 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对象,通过适当增发低保金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 我市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有调整
- 门诊特殊慢性病未单独设立封顶线,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年度内可支付3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6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5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 长岭县多措并举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 长岭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疗保险的文件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构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