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有效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现就做好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 宁夏为58万贫困人口提供“脱贫保”
- “脱贫保”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日常生活中发生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和意外住院医疗提供保险保障。保费每户100元,保障金额每户99000元,其中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额每户9000元,意外医疗费用每户9000元;“脱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保险,为贫困户家庭成员建立补充医疗。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 关于印发《2016年怀化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16年怀化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 关于开展城市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工作的通知
- 葫芦岛市开展城市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 山西省出台七项新举措提升贫困人口新农合保障水平
- 将因病致(返)贫的重点疾病作为主攻方向,先期选择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的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20种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将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70%;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万元降到5000元,报销比例平均提高2—3个百分点。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