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来源: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 浏览次数:3685
一是保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阳光家园计划”是省政府纳入2016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的项目工作,它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重视,是贯彻落实云发[2009]18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县残联、各乡镇(街道)残联要高度重视“阳光家园计划”,及时成立“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明确任务目标,保障将实施省政府的惠民实事作为本年度的重要工作重点抓,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是保障摸清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要求各乡镇(街道)残联成立组织普查小分队入户普查,保障把贫困地区的受助托养对象普查出来,要根据资助范围、标准和对象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切实掌握符合资助条件残疾人的托养需求,按需要机构托养或居家托养分类进行登记,并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地残疾人托养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使他们早日得到资助。 三是保障立足长远,推动专项补贴制度建设。采取积极措施,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项目所需资金,确保各地配套资金的落实。按照《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云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十二五”卖施方案》中关于“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建立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规定,以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契机,争取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大力推进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托养机构建设,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的托养骨干示范机构,建设一支业务强、素质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队伍。推动建立以当地政府投入为支撑,与事权相适应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政策制度,逐步形成托养服务长效机制。卫生计生部门在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普查和医疗救治过程中给予相关优惠照顾。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 四是保障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逐一审查核对申请材料,并通过实地查验、公示公告等形式严格把关。受理申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资助方案确定后,应及时把资金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挪用。受理申请的各乡镇(街道)残联,要对本级受助家庭、受益残疾人的基本情况逐一登记上报县残联教育就业科审核通过后,返各乡镇(街道)实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计划执行期满,要按期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和统计报表。乡镇(街道)残联要针对申报家庭和受助残疾人家庭情况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县残联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针对申请审批、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对居家安养资金发放、机构托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违反专款专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五是保障严格申报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统一使用中国残联编制的申请审批表格和开发的项目软件。 1.申请机构托养的残疾人家庭应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并按填表说明提供相应材料,由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签章合格到县残联审核,符合机构托养条件的由县残联出具“入托通知单”,持通知单到后所煤矿职工医院精神科办理入托手续。托养机构应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和《阳光家园计划申请资助机构托养残疾人明细表》报县残联,并将入托人员的信息实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2.申请居家托养的残疾人家庭应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居家)资助申请审批表》并随表提供相应材料,各乡镇(街道)残联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统一汇总至《阳光家园计划申请资助居家(托养)残疾人明细表》上报县残联,并将本级居家托养人员的基本情况实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3.受理申请的各乡镇(街道)残联,要建立专门档案,完整反映计划执行的全过程。计划执行期满,要按期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和统计报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凡涉及“残疾人证件编号”的,统一使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编号。 4.县残联于工作结束后填写《阳光家园计划受助机构情况汇总表》报市残联。 六是保障强化考核,加强宣传推广。县残联将会同县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考核,把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和业务进展、专项政策制度建设、地方投入资金量、项目规范化管理、受助人员规模等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并通报考核结果。各乡镇(街道)要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进行总结,注重典型引路,开展横向交流,推广经验做法。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根据计划实施的不同阶段,重点安排相应宣传内容。要组织媒体深入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家庭采访、制作专题宣传节目等多种形式,做好实施前期、实施过程、实施成效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真切关怀、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真情实感、社会各界的真诚援助、托养服务机构的真心奉献,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 |
文章来源: 曲靖市富源县残联 | 作者: 唐要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