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永安市修订出台《永安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 新办法在原有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增加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等3类救助对象。特殊门诊救助中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为由原来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50%提高到60%;住院救助中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的住院救助比例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分别从60%提高到70%。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 关于异地门诊特殊疾病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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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 东丰县融合服务民生确定年度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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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 重庆市今年大病医保起付线标准为12917元
- 2016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5元/人,起付线标准为:12917元。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 益阳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 个人需要支付的部分包括:先支付个人起付线,其中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900元。年度内首次住院的,公务员补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对一、二、三级住院对象分别给以200、300、400元的补助。年度内从第二次起住院每次起付线200元。再支付政策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最后分段按比例支付自负费用。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