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娄星区医保推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9日]
娄星区医保推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9日]
六政办〔2017〕24号
承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思路为动力,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救助为重点,统筹相关部门资源,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医疗保障”,使精准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保障水平达86%以上,遏制和减少农村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关于印发《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黄政办秘〔2017〕23号
集安市“四个一批”兜底保障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集安市“四个一批”兜底保障脱贫攻坚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月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1300元,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8元(每年最后一个月补齐所缺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具体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赤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置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减半;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关于印发2017年度《温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关于印发2017年度《温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卫发〔2017〕55号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辽宁出台《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罹患消化道肿瘤、终末期肾病和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七种重大疾病农村贫困患者启动集中、精准扶贫救治工作。
关于2017年度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申报、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7日]
朝阳市人社局发布关于2017年度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申报、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