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乌海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 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重点保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结局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确保现有医疗待遇不降低。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 关于确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确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 关于调整《黔东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
- 70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本州范围内县(市)、乡(镇)两级医疗机构或经转诊、备案至州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在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提高5%;门诊统筹补偿比例在同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5%。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 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 皖民社救字〔2017〕112号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 子洲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健康扶贫大病补充保险宣传工作的通知 - 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县在2016年底为全县4.86333万在册贫困人口在中国人寿为每人购买了36元的1年期大病补充保险。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