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子洲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设立 “扶贫专线”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为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搭建好政府与群众交流的直通车,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接受全县人民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和建言献策,子洲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决定设立“扶贫专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
汉中市2017年健康扶贫政策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汉中市2017年健康扶贫政策
爱心传递 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7日]
爱心传递 温暖人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十三五” 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7日]
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缓解少数民族群众因病返贫问题。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6日]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统筹集中各类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对象当年度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个人负担超过30%时,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的基础上,且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年度收支有结余的前提下,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扣除各项救助后,按比例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助。
永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和县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为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县儿童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永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儿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永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和县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为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县妇女发展事业长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永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2017年度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差别化筹资。淮安区、涟水县人均筹资标准为30元;淮阴区人均筹资标准为32元;洪泽区、金湖县、盱眙县人均筹资标准为38元;清江浦区(工业园区)人均筹资标准为40元;开发区人均筹资标准为48元。
东营市首批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通过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东营市首批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通过名单公示
景德镇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景德镇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