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来源:汉中市卫计委网站 浏览次数:4776
问题一、农村贫困对象参加“新农合”自己交钱吗?
答:农村贫困对象都要参加新农合,其中如果是民政部门确定的特困供养人员,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如果是农村低保A档人员由政府交一半,自己交一半;如果是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参合费用全部由县区财政承担。如果不是上述贫困对象,就需要个人全交。
问题二、农村贫困对象得了小病怎么办?
答:先到村卫生室或镇卫生院的门诊看病,每个人有80元钱的门诊费,户内通用,年内看病用不完的,可以转到下一年继续用。
问题三、农村贫困对象需要住院怎么办?
答:农村贫困对象在本县域内医院住院不收押金,出院只需要交自付部分。需要住院的,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
(一)先到镇卫生院看病,如果镇卫生院有能力治这个病,那么就在镇卫生院住院,在镇卫生院住院不掏门槛费,按照90%以上的比例报销。
(二)镇卫生院如果没有能力治这个病,可把病人转到县上的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住院。在县医院住院,自己交不高于800元的门槛费;在县中医院、妇保院住院的,自己交不高于700元的门槛费,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都是85%。
(三)县上的医院如果治不了的,再转到市上的医院住院(市中心医院、3201医院、市人民医院),自己交2000元门槛费,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65%。
问题四、农村贫困对象得了特殊的慢性病(由村医给予解释特殊慢性病的种类)怎么办?
答:得了特殊的慢性病,可以到镇卫生院办理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县区合疗办根据所患的疾病种类,实行限额报销,其报销额度在每年500元到2.4万元以内不等。
问题五、农村贫困对象怎么享受大病保险?
答:农村贫困对象参加了新农合,就自动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农村贫困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如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住院,经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承担的符合政策范围的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可以再报销一些,之后,还可以通过民政医疗救助再报销一些。
问题六、农村贫困对象大病专项救治的疾病有哪些?
答:目前确定的大病有11种疾病,分别是:(1)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3)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4)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5)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6)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7)食管癌;(8)胃癌;(9)结肠癌;(10)直肠癌;(11)终末期肾病。
特别备注:参合群众的新农合住院报销程序、特殊慢性病报销程序、大病保险报销程序由村医负责讲解。如果政策有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