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2日 来源: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4211
区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汉中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卫计发[2017]8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汉中市汉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汉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10日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陕西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陕卫规划发[2016]48号),做好全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汉中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2018年,对我区“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国贫、省贫)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11种疾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上述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控制医疗费用总额,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
区卫计局将为“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校准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立台账。区属各单位要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二)开展医疗救治
1.定点医院。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各个病种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区卫计局指定市人民医院为本辖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定点医院(省市定点名单见附件2),对于定点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上转至具备诊疗条件的市级或省级医院。对于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可从(附件2)中选择省级定点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
2.诊疗方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各病种临床路径,见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对口帮扶专题),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适宜的具体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要首选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3.组织救治。辖区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本单位医生、乡村医生的作用,采取分片包干到户的办法,以镇为单位做好救治对象的组织工作。要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患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定点医院要按照《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流程》(见附件3)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要整合医疗资源,设置相对固定的病区、病房,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4.加强质控。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区卫计局成立汉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临床诊疗专家组(见附件1),按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三)支付方式
1.实行按病种付费。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并参照《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2016-2017年各病种医疗费用定额表》(见附件4)执行。
2.明确支付政策。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顺序,明确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联动报销比例,报销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对于列入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均按现行报销政策执行(《新农合健康扶贫实施方案》汉合疗办发〔2016〕9号、《汉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汉医改发〔2016〕2号)。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按政策给予救助,个人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通过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予以解决。
3.推行“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在辖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农合办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区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四)信息管理
定点医院要加强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做好数据定期统计、分析工作,为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及效率评价,持续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并要对救治救助基本信息备案存档,以便市区相关部门查询。区卫计局将于每月底前通过国家和省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健康扶贫受理信息平台,审核上报辖区内的相关数据信息,以便掌握全区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信息,并开展数据统计和分析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明确目标,夯实任务,责任到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贫困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协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和联动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形成工作合力, 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定点医院要做好专项救治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三)细化方案,加强督导。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区卫计局备案。区卫计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建立季度通报制度,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等情况。
(四)广泛宣传,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注意总结交流专项救治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要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1、汉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临床诊疗专家组
2、汉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定点医院
3、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流程
4、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2016-2017年各病种医疗费用定额表
附件1:
汉中市汉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临床诊疗专家组
病 种 | 专家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1.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 吕澎彪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心胸外科副主任医师 |
王永进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心血管内科1病区主任/副主任医师 | |
李明亮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心血管内科2病区主任/副主任医师 | |
张 燕 | 女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CCU病区主任/副主任医师 | |
王安水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大儿科主任/儿科主任医师 | |
孙 莉 | 女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 |
2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 杨冬英 | 女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消化血液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
雷 婷 | 女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
王安水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大儿科主任/儿科主任医师 | |
孙 莉 | 女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 |
杜巧玲 | 女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新生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 |
王爱兰 | 女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儿科副主任医师 | |
崔强华 | 女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儿科副主任医师 | |
3.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胃癌、食道癌等 | 牛江平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院长/普外科主任医师 |
吕 宇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副院长/普外科副主任医师 | |
徐鸿涛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普外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 |
王 安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普外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 |
张续民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肿瘤胸外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 |
梁 锋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内分泌肾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 |
李存杰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内分泌肾病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 |
李 锴 | 男 | 汉中市人民医院 | 肾内科副主任医师 |
附件3:
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流程
在专项救治过程中,在县级医院无法治疗的疾病,需要转诊至上一级医院,在上级医院进行相应诊治,病情缓解后,转回县级医院继续管理。流程如下:
1.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流程
签约服务流程: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对诊断为专病救治的患者,判断是否能够纳入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诊疗服务→对可以纳入的,经患者知情同意后签约→建立专病档案→按签约内容开展日常治疗、体检、健康管理。
上转患者流程:专科医生判断患者符合转诊标准→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联系上级医院→上级医院专科医师确定患者确需上转→县级专科医生开具转诊单、通过信息平台与上转医院共享患者相关信息→将患者上转至上级医院。
2.上级医院服务流程
初诊患者流程: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对诊断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判断是否能够纳入→可以纳入的患者转至县级就诊→定期派专科医师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巡诊、出诊,对诊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接诊上转患者及下转流程: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患者经治疗稳定、符合下转标准→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联系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生开具转诊单、通过信息平台与下转医院共享患者相关信息→将患者下转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附件2:
汉台区农村贫困人口
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定点医院
省级定点医院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定点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
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定点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西安高新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
市级定点医院
汉中市中心医院、三二0一医院,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区级定点医院
汉中市人民医院。
备注:以上定点医院由农合办公室确定。
附件4:
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2016-2017年各病种医疗费用定额表
编号 | 疾病名称 | 年龄或分组 | 费用定额 (万元) | 治疗方案 | |
1 | 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 | 18岁以下且≥3岁 | 2.5 |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疾病临床路径。 | |
2 | 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 | 1岁以下 | 5 | ||
1-3岁 | 4 | ||||
3岁以上 | 2.5 | ||||
3 | 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 | 3个月以下 | 3 | ||
3个月以上—14岁 | 1.5 | ||||
4 | 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 0-14岁 | 3 | ||
5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标危组 | 8 | ||
中危组 | 15 | ||||
6 |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 0-14岁 | 8 | ||
7 | 结肠癌 | 3.9 | |||
8 | 直肠癌 | 3.9 | |||
9 | 终末期肾病 | 6.7 | |||
10 | 胃癌 | 3.8 | |||
11 | 食道癌 | 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