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保山市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 保山市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贫困地区覆盖,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照“一户一扶、一人一策、一病一方”的办法,落实精准帮扶,逐步降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医疗支出负担。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其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大病保险待遇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日]
-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关于下发残疾人救助政策问答的通知
-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关于下发残疾人救助政策问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日]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马政秘〔2015〕93号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