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 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合理控制医保基金结余规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推行按病种收费改革,2017年底前完成按病种收费600个病种。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部分特殊药品纳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 惠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至300元
- 个人自付比例超出1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95%,报销比例全省最高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 我市印发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
- 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救治对象提供救助,对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源予以帮助。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 宣城市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实施办法
- 见附件。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 关于印发铜陵市健康脱贫靶向攻坚提升方案的通知
- 办〔2017〕87号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