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合理控制医保基金结余规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推行按病种收费改革,2017年底前完成按病种收费600个病种。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部分特殊药品纳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
惠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至300元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个人自付比例超出1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95%,报销比例全省最高
我市印发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救治对象提供救助,对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源予以帮助。
宣城市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见附件。
关于印发铜陵市健康脱贫靶向攻坚提升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办〔2017〕87号
宁夏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宁夏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凡身患重特大疾病,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及普通医疗救助后,救助对象仍存在住院或门诊大量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每个救助对象每年可申请一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
保山市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保山市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
京人社医保发〔2017〕122号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2017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
西安市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90%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西安市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