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医疗救助种类和标准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8日]
医疗救助种类和标准
医疗救助程序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8日]
医疗救助程序
龙岩市卫生局 龙岩市民政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龙卫新农合〔2012〕9 号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7日]
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是医改工作的重大举措。在全面推行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我市拟逐步扩大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以下简称“大病保障”),进一步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4日]
研究制定沧州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的方式,解决参保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问题;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1日]
在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减轻患者个人经济负担和节省统筹基金的支出,对确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特殊疾病,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根据不同病种所需费用额度,分类分别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一部分给予特殊疾病门诊补贴。
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1日]
二、救助病种 (一)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不设病种限制。 (二)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1日]
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的放化疗、器官移植的排异治疗、终末期肾病的透析治疗(包括血液透析和腹透)、重型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缓)、布鲁氏杆菌病、耐多药结核病,以上六种疾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按住院报销办法予以报销。
鄂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1日]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超过规定缴费时限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当年,随参保父母获取参保资格,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累计合规住院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自付额度超过起付线标准(8000元)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分段予以报销。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
泉政文〔2012〕312号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31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同时建立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制度解决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具体办法根据国务院和省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另行制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救治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着力解决重大疾病患者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