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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望认真执行,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工作要点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4日

  


附件: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市上下全面落实《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加快沧州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2013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积极落实《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更加注重保障公平,更加注重和谐发展,更加注重城乡统筹,更加注重优质高效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配置对建设沿海强市的“助推器”和社会保障系统对构建和谐沧州的“减压器”两大功能。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3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7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9.5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平均参保率达到93%以上。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63万人(含省直管县),新增0.54万人。全市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104.5万(新增1.07万人)、35.3万(新增0.3万人)、43.5万(新增0.46万人)、28万(新增1.66万人)。大力实施创业帮扶工程,全年创业帮扶1万人,成功创业0.3万人,带动就业0.7万人。完成技能培训1.9万人、创业培训0.3万人。完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执(职)业资格考试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试3万人。

 三、工作举措

  2013年,全市人社系统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推进统筹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一是着重做好三类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全面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多渠道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网上招聘和见习对接活动。深入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双新培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农村志愿者计划,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重点做好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实名制就业服务,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二是大力开展创业帮扶。一是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园区。力争到2013年底,全市建成不少于10个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提供经营管理场地,并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和政策扶持,促进入驻创业实体快速发展。二是培树一批创业带头人。与团市委等单位联合举办首届沧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大赛,发掘优秀科技人才,寻找优秀科技项目,培养科技创业团队,营造良好创业氛围,重点培树100名创业带头人。三是发展一批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创业的积极作用,选择近年来由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创办的小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巩固创业成功率。

  三是突出抓好就业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年活动,突出抓好“三个相结合”。一是实现就业培训与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相结合,重点开展“定单式”培训和岗前培训。二是实现就业培训与打造技能培训品牌相结合,重点扶持实力强、市场需求量大、就业率高的培训基地,给予政策倾斜。三是实现就业培训与基层平台建设相结合,将重点企业用工信息、培训需求和培训基地招生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到街道(乡镇)和社区,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培训窗口,开展培训指导。 

  四是全面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基层就业服务队伍建设,确保市直每个社区配备2名以上专职就业社保协理员,到2013年底协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着力构建覆盖城乡、信息共享的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实现求职招聘等各类信息统筹管理、一体发布,一点登录、全市查询,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开展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村)评选活动,统一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制定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村)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效绩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诚信服务月主题活动,确定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引导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2013年,全面稳妥完成社保局的整合组建工作,强化基础管理,完善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实现社会保险费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征缴、统一稽核、统一基金管理。

  一是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激励机制,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建立企业如实申报参保基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良性机制。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依法征收,规范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力争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征收任务。

  二是提高社保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措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尤其是跨省转移接续工作;继续严格审核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和支付标准,确保每月6日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重点对档案管理、基金管理、数据统计及业务信息操作系统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同时,继续完善社会化服务措施,不断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医疗和生育保险,继续巩固扩大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工作,确保城镇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继续提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及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水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80元/年;研究制定沧州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的方式,解决参保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问题;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研究制定《沧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暂行办法》,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管,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工伤职工就医流程及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和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制度,统一调整全市工伤职工待遇,认真做好工伤预防和事业单位老工伤纳入工作,2013年实现省级统筹。失业保险,加强扩面征缴和缴费稽核工作,建立完善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险待遇提高10%,充分发挥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

  三是加强社保卡开发应用。严格按照省厅社保卡发放任务和要求,2013年社保卡服务网点覆盖范围达到30%。在保障医保全市“一卡通”平稳运行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保卡应用层次,积极推进医院挂号、报销“一卡通”,不断探索社保卡在社保、就业各领域的应用途径。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为“五险合一”和提高社保统筹层次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储存工作,严格遵守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社保基金收支核算及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全市社保基金动态。

(三)加强公务员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严格公务员考录和职位管理。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做好2013年市、县、乡公务员考录工作,加快完善以行政管理干部学校为平台的公务员考录面试基地,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提高社会公信度。严格公务员日常登记、任免备案工作,指导推进机关和参照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适时开展公务员执法检查。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是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严格执行《沧州市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公务员培训管理,增强培训效果。切实发挥公务员网络培训平台作用,充实内容,强化管理,全面加强市直公务员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并将公务员网络培训模式在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同时完成国家行政学院下达的《沧州渤海新区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的探索与实践研究》科研课题,争创河北省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沧州渤海新区)基地。深入开展《公务员大讲堂》教育培训活动,2013年举办两次公务员大讲堂,重点安排党的十八大精神、社会管理创新等课题,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干部学校培训基地的作用,选择有关专家、学者或部委领导的课件,组织好实地培训和网络视频学习。

  三是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把平时考核作为基础环节来抓,建立以业绩考核为导向、服务对象有效参与、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适合各类单位特点的考核办法,构建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奖惩、干部任用相结合的考评机制;2013年建立3个考核联系点,进行考核工作的研究创新。                                                       

(四)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事业单位管理新模式

  一是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程序,提升岗位管理综合效能。

  二是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探索制定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招聘办法,充分体现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特点,分类分级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督导各县(市、区)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好5月份的县(市、区)事业单位集中招聘。

  三是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后管理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聘用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探索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方法,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健全考核机制。调研了解当前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探索适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与规范事业单位管理相结合,认真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使之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促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规范提高机关公务员津补贴为基础,进一步促进分配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公立医院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督导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全面落实,指导事业单位进一步改革、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五)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使用和培养。充分履行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能,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沧州“人才特区”的意见》和《沧州市“狮城精英”人才引进办法》,进一步优化“吸引人才”的政策环境,健全“成就人才”的体制机制,促进形成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有效衔接。

  二是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成中央计划投资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实训车间;组织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全面实施职业培训计划,强化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和工人技能考评质量。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参加2013年河北省职业技能大赛。

  三是拓展引进国外智力新领域。围绕渤海新区“人才特区”建设拓展引智工作新领域,搞好引智项目需求对接,为企业引进高层次经济技术专家和管理人才。积极探索和拓展各类人才出国培训和考察工作。扶持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引智项目,寻求国外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支持。

(六)不断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实现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常态化为目标,以省、市、县三级联网,实现网上数据传输为切入点,以推广《劳动用工备案手册》为手段,强力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全面落实。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

  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积极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和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组建率达到60%以上。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核心,加强仲裁院和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力争全市所有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委员会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确保高效办案、按期结案,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三是严格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从2013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形成比较完备的市、县、乡镇(街道)三级“两网化”管理格局,到“十二五”末全面落实“两网化”管理国家标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强化日常监察执法,加强在敏感时期对重点单位的重点监控,逐步实现巡查重点由大中型企业向小微型企业的转变,不断提高监察执法效能。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三项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着力解决突出侵权问题。

  四是做好军转安置稳定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安置计划和完成时限,规范接收安置行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安置任务。继续建立企业军转干部来访台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继续完善和落实《重大节日值班制度》、《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等制度机制,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稳定。

(七)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新形象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完善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的用人导向,推动“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胆识体现在敢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在会干事上,把功夫下在干成事上”,真正做到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扎实推进系统干部全员培训,加强干部岗位锻炼,不断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结合系统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以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不断推进基层党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加强机关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精简规范和严格监管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大力宣传和落实《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法用法守法意识。及时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有效消除和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开展法律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加强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机关“四政”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规范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完善立项监督制度,特别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考试录用、公开招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行为。以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深化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加强“12333”咨询服务热线建设,大力推行“阳光服务”和“便民服务”,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社部门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