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7日]
居民医保参保患者,从201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医药费,按年度涉及大额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仍有原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按原政策理赔,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协助清算。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邢 台 市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邢台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要求,现制定了《邢台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
关于扩大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并规范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于一些特殊大病进行了详细说明。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2014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计提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0日]
关于2014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计提标准的通知
邯郸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1日]
对下列等问题进行解答: 特殊病患者指哪些人员? 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居民如何办理门诊就医手续? 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报销有何规定?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1日]
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参保职工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1日]
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可以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本办法所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为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关于印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4日]
研究制定沧州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的方式,解决参保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问题;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关于调整城镇居民血友病患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2日]
一、城镇居民血友病患者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住院标准予以报销。 二、血友病患者门诊费用需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起付标准按年度计算,一年只收一个起付线,按最高就医机构级别标准执行。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进入大额医保报销范围后,按大额医保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