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实行即时结算
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唐山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方案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6年参保农村居民大病保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石家庄市2016年参保农村居民大病保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制度。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划出,作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公司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公开招标确定。
关于印发《唐山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4日]
整合大病保险政策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招标工作,将整合前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结余资金统一划入 2017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费。
关于印发《唐山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4日]
整合大病保险政策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招标工作,将整合前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结余资金统一划入 2017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唐山保监分局)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就业创业脱贫攻坚工程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4日]
《意见》指出将家庭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居民医保范围,其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根据居民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对贫困居民医保报销给予倾斜;推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捐助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续保。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城镇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1日]
统一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规范门诊特殊病管理
河北省省直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包括河北省省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河北省省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河北省省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5日]
调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度起付标准降至为14000元。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秦皇岛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大病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大病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管理,满足广大参保患者的医疗需求,经组织医疗专家研究论证,决定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大病的用药和诊疗项目目录进行调整。